據上海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消息,自4月1日起,上海放寬赴台探親停留時間和來往次數。上海居民持“陪同來台”“隨行團聚”等類多次有效入台許可提出申請的,出入境管理部門可簽發1—3年有效多次探親簽註。 
  與此同時,上海還推出赴港澳台通行證辦理新規。上海居民在辦理赴港澳臺地區的相關證件時,可在不辦理赴港澳台簽註的情況下,單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。據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解釋:“以前通行證和簽註要同時辦理,手續繁瑣,辦好簽註後又不一定能按時出發,現在分開辦理,可先辦理通行證,申請人在確認行程後,再來辦理簽註,自由度更大了。”
  出入境申請“三表合一”也自4月1日起開始推行〃記者  郝洪)  (原標題:4月1日起上海放寬赴台探親停留時間和來往次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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