裸奔哥並不聽勸。網友供圖
  2月6日,敘永人張文(化名)在酒吧與朋友相聚,酒後脫衣裸奔,事件被髮上網絡後,引起熱議,而張文也最終獲得了十日的行政拘留。
  昨日,記者從敘永縣公安局得到了事件的更多細節,張文是一名攝影師,當晚同6名朋友一起飲酒,酒後脫衣裸奔。據稱,他曾在成都有過多次這樣的行為。
  當眾裸奔 警察來了 也拒不穿衣
  2月7日,名為“曾光勇”的網友,在自己的騰訊微博上曝出,2月6日,一男子在敘永縣敘永新區電影院門口裸奔,引發市民的圍觀拍照合影。有圖有真相的微博,隨即引來無數網友和當地媒體關註。大部分網友猜測此男如此行為,或許為春節期間酒後興奮所致。
  2月8日,據敘永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消息,男子名叫張文,39歲,目前,他因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。
  “據現場的巡防民警說,他們到達時,張文正裸身在酒吧門口與人合照。”記者昨日聯繫到了辦理此案件的民警,他說,事發當晚11時許,派出所便接到群眾報警,稱有人裸奔。到達現場後,民警立即對當事人張文進行了勸阻,並拿來了張文的衣服,但張文的態度卻令民警有些為難,“他一直不配合,也不穿衣服,還主動跟周圍人合照。”
  民警在後來的走訪中也得知,當晚,包括酒吧其他消費者在內的許多人,都試圖勸張文穿衣被拒。隨後,圍觀群眾越來越多,無奈,民警只好求助同張文一齊飲酒的朋友,經過約半小時勸說,最終,張文穿上了衣服,併在朋友的陪同下離開。
  被勸回家 裸奔哥原是一名攝影師
  由於當時張文屬於醉酒狀態,民警通過多方考慮,允許其先回家,待酒醒後再到派出所接受調查,但第二天,卻一直未等來張文。
  “後來,我們查到了張文的具體信息,便直接去找他。”2月8日,當民警找到張文時,他正架著相機拍照,原來張文是敘永的一名攝影師,平時為婚紗影樓拍攝照片,當天,他正在拍攝,狀態良好。
  在民警隨後的詢問中,事件經過得到還原,2月6日晚11時許,張文同6名朋友一起在敘永鎮魚鳧古街一酒吧喝酒,當晚,從張文的狀態來看,飲酒量並不少,但具體數目,張文卻不記得,“他只說感覺自己喝了很多。”大約晚上11時,興奮的張文開始脫衣,不一會兒,就一件不剩了,張文先在酒吧內跑了一圈,接著從大廳跑到舞臺引起酒吧混亂。酒吧保安見狀將張文拉到酒吧門口,同時勸張文穿上衣服,張文不但不聽,反而赤身裸體跑到魚鳧古街與路人合影,引起周圍群眾圍觀。
  為何裸奔?

  曾多次裸奔 酒後脫衣為引起註意
  更讓民警驚訝的是,這已經不是張文的第一次脫衣裸奔。據張文說,以前自己在成都工作時,也多次發生過同樣的情況,並且都是在酒後,“他當時說,好像有三四次,但具體次數,他稱記不清楚了。”據瞭解,之前的幾次,由於並未造成過大影響,張文並未受到處罰,而是被勸解回家。
  說起自己數次在公眾場合裸奔的原因,辦案民警轉述張文的話:“就是喝酒之後,人開始興奮,然後就想脫衣服,引起周圍人的註意,控制不住自己。”張文還稱自己有些輕度抑鬱,對於這次因裸奔獲拘,張文在民警面前表達了自己的悔意,“從被帶走到接受詢問,整個過程他都很配合,也在最後接連說自己非常的後悔。”辦案民警說。
  鄒修勇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龍沁怡
    網言網語
  Guy寧順林:好羞哦我是丹妹紙:據說還是個攝影師。這個哥喝了酒好奔放!
  資深話療師:嚇死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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